从源头上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谈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2008年以来,省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要求,认真抓好干部监督特别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此,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近年来,中央组织部始终把干部监督特别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在这方面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
负责人:简要地说,两年来,我们省的干部监督工作,可以归纳为8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法规的教育宣传;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决治理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进一步加强查核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通过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使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两个满意度”逐年有所提升。从今年我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看,与去年相比,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评价和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评价都有所提高。
记者:针对人民群众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反映强烈的问题,省委组织部近年来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怎么样?
负责人:我们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举报,开通了录音举报电话和“12380”举报网站,形成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举报,进行严肃查处。近年来,我们查处几起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并向全省进行了通报,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拉票贿选问题,从2009年以来,我们按照中组部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学习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将有关治理拉票行为的文件发送给有关人员学习,并确认每位同志都已收到和知晓,确保文件宣传学习到位。在我省省级后备干部考察和地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时,省委组织部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地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考察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治理拉票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治理拉票行为“五严禁”、“三不准”要求,深入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拉票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处理的案件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产生较好的社会反响。
为了打牢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基础,省委组织部非常重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法规的教育宣传。今年中央下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后,我省采取以逐级承诺的方式,扎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两年来,省委组织部以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坚持向新提拔的省管干部,新任市(州、地)、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寄送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培训资料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知识测试。同时,定期组建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通报。
另外,省委组织部还出台相关政策,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每年均委托省审计厅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任职前谈话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巡视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记者:你刚才提到的加强制度建设,主要内容是什么?
负责人:省委组织部在2009年就会同省纪委,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我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目标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其中包括规范了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有关程序和省管干部被立案调查、纪律处分、逮捕、判刑等涉及有关职务、职级、工资等事宜的办理,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等。
我们制定并实施了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新提拔担任地厅级职务,平职(级)调整担任市(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职务或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职务等干部,均通过《贵州日报》、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和“贵州组织工作”互联网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此外,我们在今年还制定了实施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过程等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记者:近年来整治工作有不少创新举措,你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负责人:我想着重介绍一下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情况。
2008年11月,我省确定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湄潭县等9个县(市、区、特区)作为试点单位,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各试点单位在建立阳光透明的初始提名制度,建立和完善县级优秀干部库和科级后备干部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双推、考察预告、重点考察、任前公示等所有程序和各个环节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晓,建立健全在媒体公开干部工作信息的长效机制,组建了干部工作义务监督员对领导干部和新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2010年5月,省委组织部将试点工作扩大到58个县(市、区、特区),覆盖面达66%,同时,选择安顺市、黔东南州、毕节地区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市(州、地)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可以说,试点工作目前进入扩大和延伸开展的阶段。
关于“一报告两评议”,我省开展这项工作的力度非常大。2008年,中组部要求在二分之一的市(州、地)和三分之一的县(市、区、特区)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我省当年就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所有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均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还在部分省直单位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更重要的是,省委组织部将2008年、2009年各地、各单位“一报告两评议”的测评结果在全省作了通报,让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让所有有用人权的地方和单位,都感到压力,更加重视“两个满意度”,激发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
在这里,我想强调说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以提高满意度为落脚点。必须按照提高“两个满意度”的要求,来推进整治工作;必须用“两个满意度”是否提高,作为检验整治工作成效的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不论是超前谋划、安排部署,还是贯彻落实、改革创新,都必须要有利于提高“两个满意度”。
记者:省委组织部对今后的整治工作,有什么进一步的工作打算?
负责人:通过两年来开展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工作,省委组织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会继续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宣传,重点抓好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力度,探索建立我省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二是继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从今年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按照管理权限对所有有干部任用权的地方和单位,全部检查一次。三是加大治理拉票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拉票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方法,把治理拉票行为纳入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范围。四是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的要求,要集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五是继续完善信访、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时监督网络系统和“12380”举报受理信息系统。六是建立精干高效的干部监督案件协查员队伍,提高查核工作效率。七是继续抓好“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市县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八是在所有有用人权的地区或单位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同时,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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