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效地抓好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黔西南州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5月25日)
陈 敏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州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作出安排部署,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01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与之相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
中组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十分重视,专门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5月6日,中纪委、中组部召开了关于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并直接开到县一级,专门就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作出部署。当天,省委组织部就召开了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议,对全省进一步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了更加深入具体的安排部署。州委对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极其重视,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4月22日就全文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内容。5月6日中央视频会议和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州委常委会于次日学习传达了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今天召开的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全州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
下面,我着重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中央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5月6日召开的中纪委、中组部视频会议上,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和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分别就中央颁布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作了深刻的阐述。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四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将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重大突破;是解决监督难点问题的创新之举;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有力保证;更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强调,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是事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局的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贵州”,实现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因此,今年整治工作的一个“重头戏”、就是抓好这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也可以说,当前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最有力的、最可行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坚决贯彻落实这四项监督制度。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首要的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选人用人风气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委(党组)的形象,直接影响组织(人事)部门的形象,直接影响干部队伍的形象,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地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是“党代会工程”,是组织工作的核心目标,同时也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一个硬要求、硬指标。从省委组织部反馈的民意调查结果来看,我州民意调查结果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全省相比,4项综合指标平均低了1个百分点。这说明广大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总体上还不够满意。中央和中组部对于开展民意调查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决的,不容我们强调客观原因,更不容我们存在疑虑。中组部要求,满意度低的要向高的靠齐,整体上要向75分看齐。中组部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同志到贵州调研时指出,要让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都感到压力。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要把民意调查的“两个满意度” 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基本依据,作为考核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两个“一把手”政绩的重要指标。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少农同志在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提高“两个满意度”,仅仅是省委、省委组织部感到压力还不够,各级各部门都要感到压力。我们要建立压力传递机制,让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让所有有用人权的地方和部门,都感到压力,从而激发动力,形成工作合力,真正重视起来,要想出一些好办法,拿出一些好措施,努力提高我省的“两个满意度”。因此,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一定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态度坚决、不折不扣地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以此为一个重要契机,来深入推进全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今天的会上,州委组织部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如何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这里,我再强调五点:
一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的重大任务,切实抓好安排部署。只要大家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好了、贯彻落实好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就一定会得到遏制,“两个满意度”就一定会有提高。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把贯彻落实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安排部署。主要应从抓好学习宣传,细化落实措施,严格执行规定,加强督促考核方面入手,确保取得实效。在学习方式上,要抓紧采取组织学习和研讨等多种形式进行,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开展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要求上来。近期内,各级领导班子至少要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情况要及时报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本地区本部门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对学习贯彻见事迟、反应慢,组织不力、落实不力的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必须深刻说明原因。
二要把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作为硬指标,切实抓好知晓率。知晓率是检验学习贯彻效果的首要指标。今年,中组部已经建立了督查机制,每季度从全国抽取100个县,了解领导干部对出台的一些重要法规、重大决策部署的熟悉掌握情况。对于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首先,采取逐级承诺的方式,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和贯彻落实效果,同时也能够充分体现党委领导同志模范学习遵守四项监督制度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决心。逐级承诺的具体做法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出承诺,党组成员要向党组书记作出承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出承诺,其他干部要向组织(人事)部门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已认真学习、熟知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并在工作中坚决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规定等。在5月14日召开的州委常委会上,我和杜丹部长已就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带头向省委组织部作出承诺,其他州委常委们和州人大、政协的主要领导也率先实行学习承诺。据了解,各县(市)党委的常委们也先后向县(市)委书记实行学习承诺。下一步,尚未进行承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抓紧按照要求开展这项工作。
其次,采取调查的方式,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和贯彻落实效果。适当时候,中组部将在各省(区、市)开展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调查工作。省委组织部将提前在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及省直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抽选一部分地(厅)级、县(处)级、乡(科)级等领导干部,通过调研座谈、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情况,对知晓率明显偏低的地区和部门,将约请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谈话,深刻分析原因,严格提醒和督促。近期,我们已接到省委组织部的通知,即将对我州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等重要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调查。同时,采取知识测试的方式,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和贯彻落实效果。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和州委组织部将结合整治工作专项检查、县(市)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等,采取闭卷测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达不到一定分值的,将督促其重考,直到达到要求为止。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覆盖到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确保所有的干部职工知晓四项监督制度,从而达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目的。
三要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规定作为硬要求,切实抓好执行力。中央四项监督制度作出的规定,都是硬要求,都是高压线和红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坚决遵守,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考察组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39种责任追究情形,这39种责任追究情形就是39根高压线,39种警示和提醒,在工作中绝对不能违反。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需要报告和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12项事项,大家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只要是未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答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报告事项,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否则,就是违规,就要被追究责任。
四要把建立健全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体系作为硬任务,切实抓好制度配套和制度创新。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关键是要行得通、管得住、能够坚持下去。按照这一要求,今年州委组织部即将建立在新闻媒体公示州管干部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此外还将抓紧制定受理审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和落实受理审核工作责任制;抓紧研究制定如何运用好“一报告两评议”结果的措施办法,对“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较低的县(市)和部门,必须明确提出整改、提高的具体措施;抓紧研究制定县(市)委书记、有干部任免权的州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细化程序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执行到位。
五要把坚决查处违规用人问题作为硬措施,切实抓好问责和惩戒。查处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同样也是抓好四项监督制度落实的有力武器。中组部领导同志对查处违规用人问题要求很严,话也说得很重。张纪南副部长说,要咬住不放、咬下一块肉来;要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石宗源书记也多次要求,要通过继续保持对拉票贿选的高压态势、坚决整治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切实加大问责力度等方式,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些,都表明了中央和省委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坚决态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职责,敢抓、真抓、严抓,坚决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特别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有规不依、有禁不止的问题。只要问题一出现,就要一查到底,不查实查清,誓不罢休。一旦查实,就要深追彻究、问责到位、惩戒到位。通过严格问责和严肃惩戒,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最好的制度效应。从前一阶段全州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情况看,整体推进是有力的。
5月14日,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副局长侯绪伦同志一行在我州开展调研工作时,在听取我们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和整治工作情况的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们在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和开展整治工作中,党委领导高度重视,提出的工作要求明确具体,部署及时到位,措施切实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同志们,今年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贯彻落实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集中精力、鼓足干劲,顽强拼搏、求实奋进,扎实工作,努力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构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黔西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